预祝各位中秋节快乐!月满,人满,他乡游子在期盼。

一、抖音视频

  近期在抖音上看到一条视频(链接如下),其中探讨了一个问题:什么样的人做生意会以失败告终?在朋友圈中广告让亲朋好友帮转发的。

视频内容观点解析:

  1. 流量思维有问题:流量权重分配放在了自有流量上而非新增流量

  2. 利益问题:任何的合作都需要考虑对方能获得什么

  3. 信任关系:消耗朋友之间的信任,折损社交关系

  4. 悖论:当人脉关系真的很强大时,已然不需要在朋友圈转发一些小广告赚钱;否则你的朋友也是普通人,TA们没有办法提供给你大量的增量用户

  视频内容已通俗易懂的话语解释了问题相关,但是从产品思维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能够更清晰的理解背后的逻辑。由此笔者引申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朋友圈广告会让你赚的更多吗?我们在展开探讨本文标题内容之前,笔者希望各位先思考如下几做个问题:

   是否大部分的朋友不太愿意帮你点拼多多或者其他平台链接?

   当企业文化中企业称呼企业为大家庭,员工为家人时,你是否对此嗤之以鼻?

   当你没有做过微商时,大概率你会对做朋友圈广告频繁的朋友进行什么操作?

   拼京淘等平台与微商渠道的区别在哪儿?

二、社会规范与市场规范

  上面的前三个问题均引申出一个概念:社会规范与市场规范,引自来自丹·艾瑞里(Dan Ariely)的《怪诞行为学》作品中。在上文所述的对于“什么样的人做生意会以失败告终”视频内容所阐述的观点2.3.同样可以用这个概念来进行概括。

  那么什么是社会规范与市场规范呢?可以理解为:市场规范是以市场、利益的角度来看待事情与交易,以付出与收益来进行衡量;而社会规范则是以道德的角度来看待事情与交易,以帮助与答谢来进行衡量。例如:当你的车子抛锚了,希望找路人来推车,当你提出愿意支付一部分金钱来“雇佣”别人帮忙推车时,TA会开始衡量自己的收益与成本是否支持自己愿意的决定;当你提出请求帮忙推车时,事后再给一点钱作为答谢,TA大概率不会接受这笔答谢金。同样的我们乐于做义工乐于帮助别人,但是自己工作赚钱时反而不高兴。

  回到上文提出的几个问题中。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在帮你点拼多多链接之前,可能TA已经帮若干人点过很多次了,一次两次时会以社会规范来衡量这件事情,当多次发生时则意识到自己的投入产出不成正比,自己没有任何即得利益,高昂的沉没成本使得其不愿意再做这件毫无收益且需要付出时间精力的事情。

  笔者在过往的工作经历中,同样遇到过大家庭与家人式的称谓,同时在每周的下午茶时间,同事们都在群里感谢老板、感谢公司福利。而当公司出现加班或调休时,员工私下讨论则完全是另外一副景象。在公司的角度讲,团建、下午茶、大家庭等行为动作是希望在团队中形成凝聚力,为工作和员工进行鼓励与打气的操作,如果团建是周五下班或者周末呢?在实际的工作中不论企业如何宣称和鼓励大家庭式的企业文化,员工更多的是基于市场规范的角度去看待这件事,只要企业违背一次社会规范的事情(必然违背,企业是资本运作,是压榨、是趋利的),那么进入到市场规范中就无法在回归到社会规范里面去了,所以也就出现了第二个问题的情况,对于企业称呼员工为家人这件事嗤之以鼻。在《怪诞行为学》中也描述了这个问题。

三、社交关系与用户体验

  诸如iOS、MIUI、Flyme(魅族最近公告取消系统无广告纯净体验策略),均提供系统级别的广告,基于用户兴趣以及不影响用户体验的情况下进行广告推送。当朋友圈充斥着单调重复或各种类型的广告时,已经严重的影响了社交关系和用户体验,自己已经无法正常参与到朋友圈社交中。为什么会影响社交关系?因为是你的微信好友在发广告而非官方,笔者个人的操作是:基于是否认识与广告发送频率选择是否屏蔽或是否删除好友。当广告充斥着朋友圈时,你的朋友圈已然变成了广告圈。

四、拼京淘等平台与微商渠道的区别

  平台上面用户之间的连接,有评价、销量、商家建立的用户群(今年来新增),且用户之间可能互不相识,微信则是群聊、朋友圈社交,具有社交关系的。即平台服务是的公域流量、微商渠道服务的是私域流量。淘宝支持商家建立用户群对用户进行维护、新品宣发、增加复购率等,也是在鼓励商家建立自己的私域流量池。

  同时,平台的品牌认知、服务与服务理解更优。实际上一些用户认知度较高的、品牌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去投放微商这个渠道的,在我们的认知中,如果品牌知名度投放微商渠道,这一定是一个品牌掉价行为。如同文首抖音视频中阐述的第4点一致,不仅是我们本身存在这一悖论,品牌方面也是一样。淘宝与天猫是两个平台,淘宝对应中小商家,天猫对应中高端品牌。平台需要对商家进行质量、品质做信誉背书,即便是淘宝,其中的崴货也是令人诟病。而微商渠道则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

  微商品牌为什么都喜欢炒作明星代言?也是这个道理,不仅仅是提升品牌知名度,也能够隐喻为品牌KOL,为商家品质做信誉背书,引导用户下单。但产品或该企业出现问题时,却鲜有代言人为此负责,这样的事件屡现不止(不管是否为知名品牌均是如此)。平台有完备的售前售后流程,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如果商家拒绝维权,消费者可以找平台投诉维权,平台能够出面协助维权,微商渠道则不具备这一条件,在多层级代理的情况下,下级代理甚至不了解公司是什么情况,可能不知名的品牌连它产品的成本价、市场指导价也不清楚,唯有从上级代理或网上少有的信息能够了解到情况。由此出现了当用户找平台维权困难时可以上热点新闻,而微商渠道的热点新闻大多是调侃某某团队领导喜提某豪车豪房了。

  第三点则是场景的问题,更多应用场景与多样化的选择是平台的优点。我们要明白一个点,就是当我们在平台上找商品时,一定是有目的性的去逛、去比价甚至选择下单,我们是想要买这件东西或者准备购买这件商品,甚至于就是随便逛逛。平台都能提供给我们丰富的应用场景与多样化的选择,能够让我们择优。但当我们存有目的性的去微商渠道问价时,一定是在复购的场景下,而非首次下单。在微商渠道的首次下单是基于社交关系以及信任,即社会规范,更浅析的则是兴趣。

五、朋友圈广告会让你赚的更多吗?

  很多时候,问题存在即合理,或许文首视频中提到的内容太过绝对。结合上文论述的内容,笔者将告诉你朋友圈广告为什么会让你不一定赚的更多,或者说存在哪些因素影响你的朋友们的购买决策。

  从务实的角度讲,当朋友之间产生了交易,那么就已经从社会规范转向了市场规范。如果你发现你的朋友仅购买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复购过,那么一定是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用户体验出现问题,但TA不愿意破坏社交关系,从而直接导致可能没有售后且复购率为0%。当进入到市场规范当中,你们之间的社交关系就已经被影响到了。

  第二点,社交链并非无限长,就如同你的朋友为何不太愿意帮你点拼多多,不太愿意帮你转发朋友圈时,同样也将此次动作以市场规范来衡量,没有即得利益。在微商团队中,大量充斥着上文提到的恶意炒作的信息,某某人做微商买房买车、某某人拿下多少万订单等等。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更多的新人加入到微商团队中来成为代理,即出现了顶层的人疯狂招代理,底层的人疯狂发广告。这是一种乱象(同时也是微商的特点:裂变),同时也看出了在有限的社交圈中没有办法获取更多的增量,只能通过不停的招代理来获取更多的增量,同时引申出了第三个问题:即分级代理时存在的法律风险。也许你也不知道自己是处在第几级的代理。没有信息化管理,下层的代理也许并不了解产品所属的公司到底是什么情况,便怀着从上级接过的满腔热血来卖货。是时候去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了!

  KOL,关键意见领袖(Key Opinion Leader,简称KOL)是营销学上的概念,通常被定义为:拥有更多、更准确的产品信息,且为相关群体所接受或信任,并对该群体的购买行为有较大影响力的人 - 原文:百度百科。你是否在自己所带货的领域有深度的研究?你的目标受众是否知道你在该领域有深度的研究?这是两个很重要的问题,同样也会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笔者在下文中展开探讨。

  第五点,也是笔者所论述的最后一点:用户体验。用户体验不仅仅是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体验,它包含了前期对于产品、对于品牌的认知过程的体验,产品名称、slogan、包装气质、产品的第一印象等;其次是使用过程中的体验,例如产品的使用、入门成本、使用效果等;然后还有服务过程中的体验,即售前、售后等。实际上,微商渠道很难凸显出售前及售后服务,甚至连销量评价等影响用户购买决策的参数均无法统计。当然微商一开始诞生的意义也不在于此,它的内涵与核心逻辑仍是基于社交关系的裂变,也许在朋友圈广告中更应该不经意间给到朋友们更多的关于好评的信息,让朋友们认识到产品是优质的,并非你在卖多少种产品。

  当然,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很多新兴的品牌难以在传统电商渠道展开竞争,仍然需要微商渠道这一重要的销售渠道,同时很多传统知名品牌的一些分销商为了更高的盈利也会选择加入到微商渠道。所以笔者很认同存在即合理这一观点。但是作为我们自己本身,在微商渠道,不仅仅需要思考怎么做能够有更高的销量,思考如何平衡社交与生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假设我们换一种角度思考呢:不是为了卖货而发广告,而是为了让朋友们知道我在卖货且TA刚好可能需要而发广告?

六、怎么做更好?

  2020年初,微信宣布开启视频号内测。在社交圈的达人可以通过视频号攒粉变现,辅助以微信小商店。

  20年下半年8月份“微信小商店”小程序上线,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三类主体,这意味着个人用户同样可以利用微信小商店小程序,开启微信卖货。微信小商店的出现,为朋友圈商品提供了新的聚合入口,同时提供给商家更多的功能和更好的服务。

  当微信小商店和视频号出现后,能够有效的解决上文中所提到的微商渠道的一些缺点。同时兼并社交关系与平台工具,丰富了消费者的浏览场景,解决了商品信息的无序展示和宣发,并通过成为UP主的形式聚合更多的公域流量,后期利用变现。

  当然这两者只是工具,仍然没有解答上文中所提到的思路转换 ,如下所示:

  (1)广告一定比社交动态少。我们崇尚精简、简约,能够一眼看清都有哪些东西。

  (2)从生活中提炼广告。即我们乐于生活的美食、穿搭等,同样的朋友圈广告也一定贴近生活,让人觉得可作为生活动态,也可作为广告。

  (3)丰富的应用场景。包含更多的应用场景,我们能够在更多的场景下使用到这个产品。

  (4)更多的体验好评反馈。让用户感知到这件产品一定是好的。

  (5)利用工具整合资源与服务。可以让你信息化管理交易数据。

七、说明

  本文从理论角度对于传统或者说早期的微商渠道(分析角度包括但不限于行为经济学、产品思维、营销学、运营相关),结合笔者自己过往在社交电商企业的工作经历进行分析。

  我说的不一定对,你想的也不一定对,但我们都真诚地努力将自己理解的这个世界相对真实的还原在对方的面前,而你在独立思考和实践之后获得的才是我真正想带给你的(经改编) - 原文:《幕后产品:打造突破式产品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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